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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法正常行使股东权利声明

创建时间:2024-08-26 17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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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法正常行使股东权利声明

深圳恒诚兆业投资有限公司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3039193,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,股东包括柯锐戟(持股比例37%,认缴出资人民币22.2万元)、李青(持股比例33%,认缴出资人民币19.8万元)、吴君(持股比例30%,认缴出资人民币18万元)三人。因公司银行账户、营业执照正副本、公章以及财务专用章自2019年1月1日起为股东吴君一人掌握,股东柯锐戟及李青无法正常行使股东权利。为厘清责任,声明如下:深圳恒诚兆业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、公章以及财务专用章在吴君掌控期间,其所从事的所有法律行为并非股东柯锐戟及李青的真实意思表示,均与股东柯锐戟及李青无关。特此声明。

报纸登报信息

登报种类:无法正常行使股东权利声明|股东免责声明|声明公告

外文名称:ChinaReformDaily

国内刊号:CN11-0178

邮发代号:1-209

国外代号:4556D

发行地区:中国大陆(国内|国际)

登报时间:2020_12_25_星期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