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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章作废声明

2020年3月10日,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久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下称“久长公司”)破产清算案,并指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久长公司破产管理人。因久长公司至今未向管理人移交久长公司的印章,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,确保破产案件顺利进行,防止久长公司在破产受理后滥用企业印章,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,管理人特此声明:久长公司的公章、财务章、合同章等全部印章自2020年3月10日起作废。自2020年3月10日起,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久长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,久长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北京久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

2021年12月22日

 

报纸登报信息

登报类型:印章作废声明|声明公告|免责声明

报纸名称:****

国内刊号:CN11-****

邮发代码:1-****

发行地区:中国大陆

登报级别:国家级

刊登时间:2021_12_23_星期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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